錘殺兒媳的華裔婦女莊華嬌。(澳洲新快網/圖片來自澳媒)
  中新網6月13日電 據澳洲新快網消息,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高等法院12日舉行聆訊,檢方指控稱,連鎚兒媳逾30下致其身亡的華裔婦女莊華嬌(音譯)的作案動機是出於憤怒,並非恐懼。
  現年50歲的莊華嬌早前被裁定謀殺21歲的兒媳林丹(音譯)的罪名成立。雖然莊華嬌聲稱自己的行為是出於自衛,但檢控官基德則認為,莊華嬌對兒媳積怨已久,最後爆發成了暴力事件。
  基德12日在庭上表示,“這場命案出於憤怒而非恐懼”。他稱林丹在位於邦多拉的家中給兒子洗澡的時候,和婆婆莊華嬌發生了扭打,莊華嬌用榔頭朝林丹的頭至少敲了33下,而且還錘了她的手臂和身體。
  這宗命案就在林丹兒子在場的情況下發生了,基德認為,林丹不太可能當場把莊華嬌激怒到訴諸暴力。審判過程中聆悉,莊華嬌希望兒子莊榮平(音譯)能和林丹離婚另娶1名中國女子。但辯方律師加德納則強調,莊華嬌一開始是支持兒子和林丹結婚的,因為林丹限制她接近外孫,她才覺得被冒犯以致生氣。  (原標題:澳洲華裔婦女錘殺兒媳自衛說法遭駁 被指出於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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