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對任何腐敗分子都要依法嚴懲、決不姑息。參加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認為,肅風反腐正駛上高速路,在“打老虎”的同時,千萬不能忽略了“蒼蠅”。
  “絕大多數處長、科長一級幹部是好的。”代表們表示,要落實中央精神,對這些權力終端末梢“關鍵人”監管不能“掛空擋”。
  有的“蒼蠅”猛於“虎”
  去年以來,國內數樁科、處長腐敗案件或事件,其貪腐數額之大讓不少人咋舌,讓我們來看一看他們“蛇吞象”的“大手筆”:
  ——2013年8月,曾任河南省教育廳財務處處長、審計處處長的馮哲,被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家產清單包括9套房產,其除受賄200多萬元外,800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財政部企業司綜合處原處長陳柱兵受賄案,檢方指控其2001年到2011年間利用手中掌握的國家專項資金管理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400多萬元後為他人牟利,前不久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陝西渭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管理科原科長侯福才利用職務便利成立公司,向前來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企業索取錢財,一個三線城市的“科長”6年非法斂財5000多萬元。今年1月17日,一審被判死緩。
  “科長經濟”何以做得這麼大
  社會上流傳,要想經營好企業,首先要“經營”好部門。要想“經營”好部門,首先要“經營”好科長:“批不批在局長,辦不辦在科長”。有的基層幹部表示,前些年節假日上北京,請客送禮主要是和處長打交道,因為他們掌握著行政性資源的初始分配權,因而成為“跑部錢進”者首先公關的對象。
  關於“處長經濟”“科長經濟”的出現,傅企平代表認為是由於自由裁量權較大造成的,加之相關權力沒有完全在陽光下運行,才讓某些人有了用武之地。陳澤民代表表示,處長、科長手中掌握著資源,這些資源給不給、給多少、給張三還是給李四,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
  戴天榮代表認為,處長、科長之所以自由裁量權這麼大,關鍵是行政審批制度還有待完善,很多行政事項還被無形的手所操控,使得處長、科長的權力依舊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上面很好下麵好狠”要管住
  翻開各地2013年查處的貪污賄賂犯罪大案要案,科級幹部、處級幹部占了相當大部分,但其單個貪腐數額卻不比有的廳級幹部少。“上面很好,下麵好狠”,兩會代表認為,絕不能放鬆對這些權力末梢的監管。
  不少人認為,有的部門雖然權力很大,但實際上卻分解、掌握在幾個關鍵處室中,具體又落到了幾個“關鍵人”手裡,體制的漏洞需要儘快填補。
  面對當前權力下放的問題,重慶市巫山縣委書記何平代表認為,重大項目的立項也不能簡單地一放了之,不但要大力發展中介組織,還要建立獨立的第三方調查機構,不能再只是行政系統內部的“讓誰上誰就上”。
  有的代表建議,權力就像一匹烈馬,下放後,基層能不能駕馭得好,必須權能匹配、權責一致、權屬清晰,不能產生新的權力尋租。“肅風反腐的陽光必須要照到這些容易被忽視的角落,知道他們在乾什麼,有沒有負起責任。”
  (原標題:監管關鍵人豈能“掛空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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